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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月20日

石像攝影理論

時候的你愛拍照嗎?會乖乖企定臉露笑容嗎?這種觀念可扼殺了我對攝影的想像,後來想通了,我就學會攪對抗,手舞足蹈閉上眼睛,原來很好玩。(攝於2009年初冬,黃大仙)
2011.01.20《信報》從圖說起 專欄

石像攝影理論  撰文/圖片:余望曦 
 
香港大學main building 入口,周圍都站滿了畢業生。

我和剛畢業的表弟,以及他的親戚朋友們,站在「明德格物」的校訓下面,一起拍畢業大合照。

我們在港大校園裡漫遊,已經拍了兩個小時了,北風凜凜,可憐我為免穿得太擁腫,衣衫單薄,還要臉容僵硬地擠起笑容。時近黃昏,氣溫開始下降,我心想攝影師你可不可以快一點?我午餐都沒有吃,快撐不住了。

攝影師大聲發號司令:「1!2!3!」閃燈像寒冬夜裡的一下閃電,我頓時覺得天旋地轉雙眼反白。他低頭翻看剛才拍的相片,片刻後抬頭:「不好意思,有人眨眼,再來一張!」

我雙腳發軟,拍拍身邊六嬸的膊頭:「你們繼續影,我去一邊抖抖。」

不瞞你,小時候我曾經以為,世上所有相片,相中人都是企定定眼望鏡頭的。

相信你都有同樣經驗,和父母拍照,他們總會吩咐我們,要乖乖站好,臉帶笑容。如果稍一不慎,你望着鏡頭呆若木雞,又或和身邊同伴拉拉扯扯,攝影師就會再拍一張,沒完沒了。

於是年紀小小,我竟然建立了一套自己的攝影偉論,我以為影相要影得好,有三個條件:第一,像石像一樣動也不動;第二,笑;第三,所有合照的人都符合條件一和二。

自此,我在鏡頭面前,總像被人用槍指嚇一樣,動也不動,還要出盡力露出白齒紅唇,惟恐連累攝影師浪費菲林。理論經過實踐,我就發現,原來要達到「石像攝影」的三個條件,難度甚高,所以沒多久我就放棄了,每次看見相機,我就只想逃。

這概念可撤底扼殺了我對攝影的想像空間,我以為相片都是千篇一律,沒什麼好玩。作文寫我的志願,醫生作家音樂家我統統寫過,那會寫什麼攝影師?我才不會去拍石像呢。

直到升上初中,偶爾在舅父的書房內翻舊書,看到了一張黑白相片,相中人跳過一個水氹,一隻腳差點就要踏入水中,就差一點點,波平如鏡的水氹就要水花四濺了,偏偏他的腳停在空中,相片剛好凝住了那一剎那。(許多年後我才知道,那是著名攝影師Henri Cartier-Bresson的作品--Behind the Saint-Lazare station。「決定性剎間」這個概念,就是由他發揚光大。)

這次發現,撤底推翻我的「石像攝影理論」,如夢初醒,每次拍照我總愛攪點新意思,可能突然跳起,又或者扮個鬼臉,因為我想看看那一剎間,自己究竟是怎麼樣子的。

再大一點,到後來真正擁有自己的相機,就更加明白,生活裡自然流露的時刻,簡單如母親在大廳上靜靜地看着報紙,比起小時候硬崩崩一動也不敢動,是要漂亮動人得多。

這刻,當我在寒冷天氣警告生效之下,持續不斷的笑了兩個小時,昔日的「石像攝影理論」再次浮上心頭。

我有點衝動,很想跑上前告訴表弟,他日你有子女,請告訴他,打要企定,但影相,其實不一定要企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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